電話:0513-88924598
傳真:0513-88922469
郵箱:zxjha@163.com
QQ:451264878
地址:江蘇省海安市開發區通榆中路139號-8
| 酒后靠“智駕”當代駕,法院判定危險駕駛 |
| 來源:轉載 點擊數:58次 更新時間:2026/4/11 11:54:48 |
【案例苑】 ●案情: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在當下已成為社會共識,但隨著輔助駕駛系統日益普及,“過年放心喝,車有自動駕駛”等說法在網絡和車主間流傳。酒后啟動輔助駕駛功能,是否可以免受法律制裁? 2025年9月13日凌晨,王某某在與朋友聚餐喝酒后,先是駕車返回小區,之后再次駕車駛入公共道路。車輛行駛中,他開啟輔助駕駛系統,并使用模擬手握方向盤狀態的配件,隨后從主駕駛位直接爬到副駕駛位,很快進入酣睡狀態。最終,車輛因系統自動降速而停在高架路口。經群眾報警,王某某被民警查獲。經檢測,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114.5mg/100ml,已達醉駕標準。 ●判決:法院經審理認為,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《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》,目前車輛駕駛自動化共分為0級至5級六個等級,0至2級為輔助駕駛,系統協助駕駛人完成部分駕駛任務,駕駛主體始終是駕駛人。 王某某車輛安裝的是不能脫離駕駛人監管的2級輔助駕駛系統,其仍然是負責執行駕駛任務的駕駛人。王某某開啟輔助駕駛系統,從主駕駛位移至副駕駛位、雙手脫離方向盤的行為,在性質上屬于不當駕駛。 雖然王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不滿150mg/100ml,但其在二年內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,具有相關規定的從重處罰情形,故其行為應當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。 最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某某拘役一個月十五日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。 ●說法:目前,我國市場上銷售的汽車所搭載的“智駕系統”絕大部分不具備“自動駕駛”功能,僅能提供輔助駕駛功能。駕駛人在開啟“智駕系統”后仍需要保持對車輛的控制,觀察車輛行駛動態,確保行車安全,“智駕系統”不能替代駕駛人執行駕駛任務,駕駛人仍是第一責任人,更不要在飲酒后試圖通過汽車輔助駕駛系統實現“代駕”的目的。一旦出事,駕駛人可能面臨民事賠償、行政處罰和刑事追責等法律風險。
人民網>>社會·法治 2026年04月11日
南通宏大機電制造有限公司 專業制造磁粉制動器、磁粉離合器、張力控制器、程控電源、安全卡盤、氣脹軸、恒張力控制系統、糾偏系統、電渦流制動器、測功機及滾珠絲杠等產品! 產品別名:磁粉電機,磁粉剎車,磁粉張力器,功率放大器,糾偏控制系統,超聲波糾偏,安全夾頭,氣脹輥,旋轉滾珠花鍵,旋轉絲杠。 |
| 【刷新頁面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 【關閉窗口】 |
| 上一篇:力箭一號“一箭8星”發射成功 下一篇:新型復合材料首次在算力芯片熱控領域大規模應用 |